一、立项项目
🌃 2014年度准予立项建设的校级研究生课程项目为57项(详见附件1)。其中,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50门、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7门。
二、建设周期
研究生课程建设期为两年(2014年12月-2016年12月)。
三、建设要求
请各课程负责人要立足研究生能力培养和长远发展,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以及《意甲下注
开展2014年度研究生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《(科研发[2014]15号文)中的建设目标要
ꦡ 求,认真组织实施,按时完成建设任务,确保通过两年的建设,形成完整的课程教学大纲(附件2)和一支优秀的课程教学团队;此外,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开设的课程要特别注重实践能力的训练。
四、其他
1. 学校研究生课程立项建设项目等同于校级科研项目,实行主持人负责制,第一主持人为项目责任人。建设经费为1万元/项。
2. 开课学院应自行组织培养方案中选修课程的立项建设工作。院级课程立项参照校级立项的建设要求,建设经费可使用学院及相关学科点的学科建设专项资金,也可使用学院其他经费。
3. 建设期满,学校将以答辩形式开展验收工作。验收结果参照《南京审计学院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》(附件3)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。对于验收不合格者,学校将做出有关处理。
特此通知
1. 20170309032701874.xls
2. 20170309032717119.doc
3. 20170309032730558.doc